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简章

蚌埠城投网 - 日期:2020-08-06 15:08:39 - 来源:蚌埠城投公司 - 浏览:

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是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公司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经营管理“双退”国有企业福利性资产;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股权投资;公路、城市道路的投资、建设、养护;园林、绿化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市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个岗位,共7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职业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必须是“985”、“211”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司研究审定、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个人简

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相片、学习和工作简历、联系方式和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chengtou2006@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

应聘人员所填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

初审。城投公司根据网上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复审。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查验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党员证明、其他资质或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凡与报名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城投公司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专业知识和岗位胜任能力等。

4、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的3日内,向城投公司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复检后仍然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5、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用实地考察、电话访问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6、公示聘用

以上程序结束后,由城投公司研究审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城投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四、薪酬福利

本次招聘录用的所有人员统一与城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两金”,家住蚌埠市区外未婚员工提供职工宿舍。具体待遇视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年限决定。

五、有关事项说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城投公司组织实施,城投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并接受社会与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招聘事项由城投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2-2081651

监督电话:0552-2080928

附件: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资格条件

202005

投资管理

2

30周岁以下,“985”、“211”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应届毕业生,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202006

计划管理

2

35周岁以下,“985”、“211”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财务、金融等相关专业。

202007

财务管理

2

30周岁以下,“985”、“211”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应届毕业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202008

行政管理

1

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985”、“211”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具备公文写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独立撰写工作总结、汇报材料、调研报告等综合性材料的能力水平。

说明:

1、 “30周岁以下”为“1989年8月20日(含)后出生”

2、 “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20日(含)后出生”

3、 “应届毕业生”指国家承认学历的近三年的(2018年、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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